对房屋分割及价值无法达成协议时,如何处理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8 04:49) 点击:334 |
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 处理: 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 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 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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